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 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较大频率 风向上风侧,或全年较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洁净厂房较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3.1.4条 洁洁厂房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
洁净厂房的消火栓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净化厂房标准,不应小于10米。二、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毫米,配备的水带长度不应**过25米,水枪喷 嘴口径不应小于19毫米。洁净室及其技术夹道和技术夹层内,均宜同时设置卤代烷或 二氧化碳等灭火设施和消防给水系统。对设有贵重设备仪器或生产的火灾危险性 较大的洁净室,以及当火灾发生时消防人员难以进入扑救的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 等部位,应同时设置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装置和消防给水系统。
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应于屋面防水工程和外围护结构完成,外门、外窗安装完毕,主体结构验收后进行,净化厂房,其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工程,净化厂房方案,门窗安装,优质净化厂房,缝隙密封,以及各种管线、照明灯具、净化空调设备、工艺设备等与建筑的结合部位缝隙的密封作业。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进度安排应与其他专业工种制订明确的施工协作计划,按程序施工,互相配合。
洁净厂房中对光源有特殊要求的车间,如显像管厂的荧光粉涂覆间、半导体厂房的光刻间,为了防止感光材料的感光,必须使用黄色或红色光源的,应满足其特殊要求选用黄色荧光灯或低压钠灯,这类灯具的光通量比一般的荧光灯要低,在设计时需要注意。